FSC(COC)认证体系的要求
FSC(COC)认证的目的是具有标签的产品的生产原材料是产自经审核并取得FSC认证的森林。FSC(COC)程序须在关键点如当产品权转移或产品受制造过程显著影响时得
到的履行。涉及FSC(COC)认证的组织需建立一个包含如下要素的体系:
A.组织和培训
B.采购
C.产品标识和可追溯
D.过程控制
E.处理、储存、包装和发货
F.记录
A.组织与培训
组织需委任一个管代,他有权并负责确保COC体系的执行和维护。执行与此认证项目有关的工作人员须在适当教育、培训、实践的基础上获得工作的资格。员工培训,实践记录须
在适当的操作范围内加以维护。
B.采购
接受审核的企业须有采购材料的程序文件,以使材料来源比较容易识别。
C.产品标识和可追溯
企业须保持特定来源、装运、提单或其他类别标识产品的程序文件。每批/个产品须有标识记录。
D.过程控制
接受审核的企业须标识涉及来源于认可森林的材料的木制品加工的生产过程。企业须确保在确认原材料是产自认可的森林后才能用于COC认证产品的生产加工。并建立控制
这些工作的程序文件。
E.处理、储存、包装和发货
接受审核的企业需记录和维护产品处理、储存、包装和发货的程序文件。如有必要须提供储存区域以防认可材料与其他来源的材料混合。标签设计须依照FSC的准则。
F.记录
接受审核的企业须根据操作范围建立、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收集、索引、填充、储存、维护和处置其主要活动记录的程序文件。产品记录须清楚明白。记录须以追溯木材
、木制品的来源